金融界訊:2024年2月14日消息,東莞市保順通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因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被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虎門大隊罰款人民幣7000元整。

  根據公告內容,2024年2月14日,東莞市保順通包裝制品有限公司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上事實有《消防監督檢查記錄》編號:〔2024〕第0098號,《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東虎(消)限字〔2024〕第0010號,劉思民的詢問筆錄1份和現場照片4張等證據為證等證據證實。

  東莞市保順通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構成了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現決定給予東莞市保順通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7000元整的行政處罰。